第04版:要闻

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1946-2021)

人民日报 2022年09月25日 星期日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下一篇

服务精准性、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越来越有保障(深阅读)

本报记者 谷业凯 《 人民日报 》( 2022年09月25日   第 04 版)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总数已达1300余家,2021年办理维权援助申请4.7万余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约4.1万次,举办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831场……记者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我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持续完善,服务精准性、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提升。

  拓展服务网络

  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快速发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形式包括公益援助,组织提供公益研讨、培训,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詹映认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可以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以及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2021年9月,江苏南通的一家纺织品公司发现,企业自主研发并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遭遇侵权。这家企业将情况反映到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下简称“南通快维中心”),该中心第一时间调查确认并出具侵权认定,帮助被侵权企业挽回损失。

  2013年1月成立的南通快维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二家快速维权中心。南通快维中心主任陈前介绍:“南通快维中心通过加快专利预审、设立24小时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举报窗口等方式,缩减权利人维权的时间成本,有效提高了知识产权维权效率。”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我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不断拓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基层延伸。截至2021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总数已达1300余家,新增机构300余家。

  鼓励企业创新

  精准对接需求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响应和落实相关政策,以中小微企业、展会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新对象、新领域、新模式等为重点方向,开展各项维权援助工作。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服务站,以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冰雪文化等领域为重点,为多家市场主体提供专业服务。

  同济大学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单晓光认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持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援助服务,让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政策不断触达“中小微”,对于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办理维权援助申请约3.4万件;18个省份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渠道开展专项调研,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

  单晓光说:“当前,很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亟待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报告》显示,2021年,24个省份通过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组建专业机构库和专家库等方式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12个省份通过签署省内外合作协议、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库和案例库等方式,加强海外维权援助资源与信息共享。

  同时,2021年,26个省份积极组织维权援助机构及知识产权专家入驻展会,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等提供维权援助服务283次,同比增长9.3%。

  健全法规体系

  探索社会共治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探索维权援助社会共治模式,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

  目前,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更趋多样。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总访问量达220万次,同比增长371.8%。全国举办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831场,参与人次达29.8万以上。

  詹映认为,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有助于权利人高效便捷地维护合法权益,与现有的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等形成协同保护格局。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数据显示,十年来,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全方位提升。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61分(百分制),相较于调查启动之初(2012年)和“十三五”初期(2016年)分别提高了16.92分和8.23分。

版权声明

《人民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人民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人民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人民日报手机报

移动用户 发送RMRB10658000

联通用户 发送RMRB10655111

  • ios版

  • android版

  •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