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实现法治中国建设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协同运转
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
近年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陆续出台,确立了“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建设开启了新征程。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基础性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处理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实践问题,从整体上明确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既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又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顶层设计,又脚踏实地、做到切实管用;既讲近功,又求长效,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整体发力、协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法治中国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撑;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管党治党提供重要依据。这五大体系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制定修改法律行政法规700余件次,到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再到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国家、政府、社会等不同主体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不同地位和功能,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系统谋划。其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各环节、各领域彼此关联、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零敲碎打、单兵突进已经不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实现法治中国建设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协同运转,才能最大限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个系统要形成整体性功能,关键在于该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协同、功能耦合。这就要坚持系统论,做到整体设计和推进,也要坚持重点论,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比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再比如,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具有风向标作用。实践充分证明,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就能不断汇聚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已经从搭建四梁八柱迈入统筹协调推进的新阶段。新征程上,继续坚持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系统谋划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做到“十个指头弹钢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