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1995年我国东海、黄海、渤海海域第一次迎来了全面伏季休渔。20余年来,休渔制度历经14次调整完善,时间不断延长、范围不断扩大,相关的生态修复、民生兜底、监管执法等工作机制,也在不断完善。
休渔期间,海洋生物在产卵繁殖期、幼鱼生长期等关键生长阶段得以休养生息,渔业资源增加、生态环境改善;开渔后,渔民收成更好了,好处逐渐显现。
14次调整,有的是为了适应各地渔业资源管理特点,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有的是为了适应管理的统一,提高可操作性;还有的,是为了更好解决休渔期间渔民的生计问题……治理思路日益精细,治理方式不断优化。
积跬步以至千里,致广大而尽精微。浩瀚如江海,因情况复杂、问题多样,更需用绣花功夫实现有效保护;渺小如海中一粟,也是生态系统重要一环,持续探索,或许就能找到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更多答案。从20余年的海洋伏季休渔,到当前我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和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实现全覆盖——在不断完善的制度里,在日益多元的方式中,在点滴改变、探索、尝试过程中,我们在江海间努力寻找绿色发展的答案,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