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这是为基层减负的又一有力举措。
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一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认真真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让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化为民生福祉。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基层负担过重的情况,“开不完的会议、填不完的表格、迎不完的检查”令本就力量不足的基层干部疲于奔命,搞不成调研、办不了实事,也难以高质量地服务农民群众。
要想让治理增效,就必须为基层减负松绑,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跑”出好成绩。
为基层减负,减的是不必要的负担,文山会海、过度留痕、重复的督察检查和考核评比,都是形式主义的病症,要往“深”里减、“实”里减,就必须拿出决心和勇气,坚决遏制责任转嫁、层层甩锅。村委会加挂一个牌子,就意味着多担一份职责,相应的一系列工作指令、会议通知、统计表格随之而来。牌子挂得越多,事务就越多,村干部不堪重负,基层治理难出成效。“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意见》划定红线、规范权责,传递出抓源头、促长效的鲜明导向。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捋顺千条线,才能用好一根针。《意见》明确指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要实现这个目标,各级部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立行立改,担当作为。不要再做通过设牌子、要材料、查痕迹,就让村级组织多一项职能的事,要把自己该扛的责任扛起来,少当“二传手”,多为基层提供支持与保障,让基层干部能干事,和基层干部一起干成事。
对基层干部来说,减负不是减担当。基层事,千头万绪连着千家万户。“减”,归根结底是为了“加”,通过减负,增加干部的积极性,增加群众的获得感。比如,虽然《意见》明确村级组织不作为安全生产事务的责任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村级组织可以对安全问题置之不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应尽的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现实中,农村自建房监管服务、农田土地纠纷、农民工讨薪,很多问题错综复杂,上级部门、村级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发力,千方百计解难题,为村子发展拓展空间,让群众生活更方便快捷。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更需要实干担当。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把权责厘清,把负担减轻,必将推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全神贯注干工作、心无旁骛做服务,让乡村更美丽、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