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制是生态文明领域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
在陕西汉阴,县、镇、村三级共892名林长全方位管护全县149.29万亩林地;在江西吉安,靠智慧管理平台全面应用林长制巡护系统,各类事件办结率达99.4%;在安徽滁州,林长制公益监督员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收集各方建议……2020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确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一年多来,全国各地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设立各级林长近120万名,如期实现了目标。全国基本建立了上下衔接、职责明确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逐步形成了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制是生态文明领域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林长制源自基层的创新、成于顶层的设计,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初步形成了“有问题、找林长”的协同治理机制。随着林长制工作步入有效运行、系统深化阶段,我们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在机制完善、运用、见效上持续发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林长制的重心在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当林长要干什么、怎么干,这是首先要想清楚、做到位的事。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把林草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发展同步谋划、同等重视、统筹考虑。从各地实践来看,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些地方在林长制工作基础上,还因地制宜推出“林区警长制”“民间林长”等做法,进一步夯实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制度基础。细化、实化“最后一公里”的管护责任,带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保护、提升公众生态文明自觉,才能形成保护林草资源的合力。
让好制度产生好效果,狠抓落实是关键,督查考核是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要全面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执法监督,保护生物多样性,以持续增强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稳定性;要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出台护林员管理文件,把发展经济和生态惠民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也要强化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作用,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把林长制这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好,就能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创新未有穷期。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助于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促进“林长治”。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力量。着力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我们一定能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更好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