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发布了《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规定。
近年来,盲盒以其独特的卖点深受广大年轻消费者的喜爱。不过,在“盲盒经济”日渐火热的背后,也隐藏着商家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尤其“固定款+隐藏款”的营销方式,很容易被不良商家钻空子,诱导人们盲目消费。“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活体宠物盲盒”“无人认领行李箱被当盲盒售卖”之类的报道,也不时见诸报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盲盒经济”越来越火热,监管要及时跟进。对于盲盒这样的新生事物,只有不断加以规范、引导,才能保障其健康发展。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盲盒经营作出了更加清晰的规范。比如,药品食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搞盲盒促销不得诱导超量点餐,盲盒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盲盒隐藏款抽取概率需对外公示,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盲盒可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相关举措切实回应了市场关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市场经济越发活跃的今天,“盲盒经济”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是大势所趋。此次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出手,针对当前“盲盒经济”存在的种种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出台规范,为行业发展划定相关底线、红线,相信像“天价盲盒炒作”“借盲盒售假”等现象,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盲盒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才能实现。这既需要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也离不开从业者的自律。新业态考验着治理者的智慧和治理水平,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既消除经营活动中的治理盲区,又助推“盲盒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此外,消费者也要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多一分理智和冷静、少一分盲目与冲动,切勿跟风攀比,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只有多方共同努力,“盲盒经济”才能健康发展,为新消费市场注入更多活力。
(摘编自《河南日报》,原题为《“盲盒经济”有规范才能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