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8月15日电 (记者李家鼎)为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衔接,在域内森林林地、公园绿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等绿化资源保护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发展林业和园林资源的履职合力,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市检察院制定“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据了解,“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线索移送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协作保障制度、联合督办制度、普法宣传制度和联合培训制度八项工作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绿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外违规用火、假冒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机制建立后,将强化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对受损公益的有效修复,全面提升林草资源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