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党建引领抓改革落地,探索走出一条凝聚党群力量、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村民增收致富的新路子。
我们先后在6个村分两批开展试点,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及挂图作战表,逐村部署,倒排工期,努力盘活“三资”,用活“三权”。
改革中,有的村民一听说“分股”,就理解成了“分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发展而不是分产,各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两委成员逐户宣传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是另一大难题,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管理、处置和利益分配,没有统一标准,容易引起纠纷。我们坚持“一村一策”,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决定成员资格;对不能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逐一登门解释,力争使改革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契合各村实际、顺应群众意愿。
盘活现有资源、破解遗留问题、壮大集体经济,最终还是要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改革的最终目标。我们通过分类、清查、收回、盘活、管理等方式,引导闲置资源转化,激活“沉睡资产”。以后李村为例,通过党建引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村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剥离,对村级资产资源进行深化清查,实现了股民土地的“三权分置”;成功将村墓地整体搬迁到陵园,腾空60余亩土地。后李村最终实现近千亩土地参与统一流转,村集体年增收54万余元,人均增收千余元。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让村民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同时要实现改革的目标,如何更好宣传发动群众也是必答题,面对疑惑不解,只有努力沟通,用真心换真情。如今,看到各村“沉睡的土地资源”开始源源不断释放政策红利,乡亲们的获得感越来越强,党员干部也收获了作为改革推动者满满的获得感。
(作者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