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白剑峰)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成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聂春雷介绍,10年来,我国加大基层资金投入,加强基层机构建设,健全基层运行机制,创新基层服务模式,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持续提高,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不断健全。截至2021年底,建有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98万个,卫生人员超过440万人,实现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全覆盖。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显示,90%的家庭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服务环境更加温馨,基层诊疗量占比长期保持在50%以上。
基层运行新机制更加完善。坚持政府主导,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取消药品加成,健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等多渠道补偿机制,有效化解基层机构历史债务,将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群众到基层看病实惠多、费用低。
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机构开展的项目从10类扩展至12类,每年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重点疾病患者和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10多亿人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推动成立32万个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发展。截至2021年底,已基本实现所有地市和县(市、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超过42万个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特别是慢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包括长期处方、上门服务等在内的医疗卫生服务。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在800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实行医保打包付费,推动资源下沉,促进医防融合。在引导医共体提升医疗能力的同时,将更多工作转向疾病预防,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同质。
出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至2021年底,已经累计有2.3万家基层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建设社区医院,出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成社区医院超过26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