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显著成效,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目前完成整改28.5万件。
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从2015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从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到今年上半年,分6批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截至目前,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现在总体完成率达到95%。第二轮前3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经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督察着力啃“硬骨头”、消除“老大难”,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家关注的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这些问题整改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翟青表示。
在督察过程中,公开典型案例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如何选择典型案例?
大体上有3个方面考虑: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第三类就是那些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据介绍,近期,正在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整改力度大、成效突出、人民群众认可的,形成正面典型案例。
大范围暗查暗访,清单化管理督办
发现问题是督察的首要职责,进驻一个月就能发现这么多问题,是如何做到的?
“每个省份生态环境特点不一样,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也不一样。首先,要瞄准方向,根据具体情况,来研究确定督察需要关注的重点和查找问题的方向。”翟青说,督察进驻一般只有一个月,但准备工作往往有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在进驻前夕,督察人员从日常掌握情况中梳理线索,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更重要的是,开展大范围的暗查暗访,掌握大量第一手素材。同时,依靠群众,每一批督察、每个省份都能收到几千件群众举报,督察人员深入分析,开展现场核实,从中发现了大量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如何确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督察整改已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做法。首先是建立机制,就是把整改的责任、流程、要求都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其次是紧盯不放,目前所有的督察整改任务都实施清单化管理,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最后是两手发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于做得好的及时宣传。
督察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从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督察发挥了哪些作用?
“‘以督察促发展’,一直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坚持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的出发点。”翟青表示,“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查处,一批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升级,一批绿色产业实现加快发展。各地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认识明显提高。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督察自身的制度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为重要基础,制定了110个模板,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督察制度体系。”翟青表示,在这个制度体系中,有程序上的要求,有内容上的模板,有操作上的说明,有纪律上的规定,为保障督察工作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每批督察结束以后,都会进行复盘总结,修改完善,查漏补缺。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相应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