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吕枫同志,因病于2022年6月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吕枫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吕枫,曾用名李公望,1927年2月生于河北卢龙,1943年2月投身抗日救亡活动,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2月至1949年9月先后任冀东区迁安县第一区区长、区委书记,冀东区迁安县县长,冀东区南下干部总队第五中队副队长等。1949年9月至1969年3月先后任河南省兰封县县长,郑州专署民政科科长,河南洛阳矿山机器厂计划科科长,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三机器管理局新厂筹备处副主任、干部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央组织部三处副组长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下放中央组织部“五七”干校劳动。1973年1月至1983年7月先后任第一机械工业部机械研究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第一机械工业部干部组组长,中央组织部“五七”干校干部分配办公室负责人、经济干部局副局长。1983年7月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89年12月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99年7月离休。
吕枫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