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陆续恢复,居家办公调整为正常上班,商场等有序恢复营业……近期,此前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一些地方,开始分级动态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防控的秩序井然、复工复产的顺畅运转,离不开各条战线上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也需要法治力量的进一步规范与保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力量也体现在人们身边的点滴。核查健康码、登记信息、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隔位就餐等,这是现阶段广大群众出入公共场所需要配合做好的事情。看似程序繁琐、稍有不便,但社会大众从中感受到更多的安全感。从法治的角度来讲,配合做好这些工作也是在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责任感的体现。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离不开全社会的普遍守法。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规也有相关规定。因此,从按时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到做好日常扫码、测温、登记,再到个别感染者配合隔离治疗,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公民的应尽之责。
及时让群众了解疫情防控新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重要课题。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一些新问题可能会出现。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出现群众在不知法的情况下作出违法行为。前不久,某地司法局针对核酸检测、解除隔离要求、复工复产条件等市民关心的问题,编制了法律知识“十问十答”,通过社交媒体向市民普法。有的地方运用网络直播等形式,收集群众关切的涉及疫情防控法律问题,及时作出回应解答。这些有益做法值得广泛借鉴,帮助群众更好地知法守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是最好的普法。有的地方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各方责任,为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安全的环境。据了解,目前最高检已经发布18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引导群众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法律是行为的准则。疫情防控中哪些行为可为、哪些不可为,法规制度就是明确的指南。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个人更要关心其涉及的法律规范,让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
上下同欲者胜。实践证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携手共进、形成合力。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依法有序防控疫情,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必将助力尽早打赢这场疫情防控大仗硬仗,护航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