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日电 (记者邱超奕)四川芦山6.1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迅速行动。
6月2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四川省紧急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万元,支持地方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应急管理部前方工作组已于2日凌晨2时抵达现场,协助地方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自然资源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防御三级响应,派专家赴现场对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开展会商研判;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指导四川开展震后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抢险抢修、供水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启动三级响应,调集省、市两级交通应急抢险队伍抢修受损路段;水利部指导开展震区水利工程震损排查,加快震损工程修复和度汛措施落实;气象局启动地震灾害气象服务三级应急响应,提供气象服务;银保监会指导震区保险公司做好出险理赔工作;地震局组织开展滚动会商,派出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地震部门136人现场工作队,赴震中开展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三级响应,紧急调拨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用于灾区群众临时转移安置;国铁集团组织检查铁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