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过一年建设,初步形成了由国家、市场、社会等多种力量驱动,促进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综合平衡的共同富裕治理体系。目前,浙江共同富裕治理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特征。
第一,共同富裕治理体系把系统重塑作为战略目标,树立系统思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共同富裕建设进行了总体布局,以系统思维对浙江全省域全领域进行全局谋划、综合治理。
第二,共同富裕治理体系旨在打通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的话语体系。浙江出台“扩中”“提低”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实现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
第三,共同富裕治理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复杂的历史、代际和阶层问题,探索破除制度不平等与机会不平等路径。浙江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人口流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促进教育机会公平,消除社会流动的制度性障碍。
此外,共同富裕治理体系需要符合制度政策之间的兼容原则,需要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府际关系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将促进共同富裕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起来,并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和发展模式,成为具有外溢效应的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