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金融工作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在推动共同富裕中承担更大的责任。
一是要勇于担当责任。金融机构要抓住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要立足于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导向的金融,要向资源配置均衡化的方向发展,重点服务与学校、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民生经济,重点关注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领域,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三是要更好发挥功能性、基础性、保障性、公益性作用。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需要履行更多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充分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浙商银行致力于服务民生、就业、医疗、教育、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共同富裕重点领域,打造助推高质量发展金融示范工程等,争取2025年末浙江省内融资服务总量余额超1万亿元,成为金融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标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