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浙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道路上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
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浙江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制度成熟定型。持续巩固扩大覆盖面,加强兜底保障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省域推动建立了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坚持统筹需要和可能,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和制度长期可持续。
探索加强“共富型”医保政策供给。浙江聚焦重点人群,增加医保政策供给,助力打造“浙里康养”“浙有善育”金名片。医疗保障待遇向老年人适当倾斜,减轻育儿家庭负担,同时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更好地保障失能人员权益。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率先在全国全省域实施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持续优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医保数字化迭代升级,实现医保事项全领域全时域“网上办”。在强化法治保障方面,出台了《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降低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价格,有效减轻防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