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202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2万元,98.8%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浙江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类型的试点示范,在先富带后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探索“飞地抱团”发展。嘉兴市等地积极探索,把各村腾退的土地指标统一归集后,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通过县域统筹、跨镇经营、多村联合方式,集中发展产业项目,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优化产业布局,共享发展成果。
打造乡村联合体。淳安县成立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采取联建共富平台、联兴共富产业、联享共富生活“三联”方式,带领大下姜25个村探索共富之路。安吉县余村整合周边村镇景区形成一个大景区,采取“国有资本+村集体+公司+农户”等合作形式,深化村村、村企、村民利益联结,打造利益共同体,实现区域内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
党建引领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台州市按照“党建总牵引、片区带全域、组团促共富”思路,全域推进党建联盟建设,通过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共建品牌、错位发展,引领带动各行政村共同发展,以共同发展助推共同富裕。慈溪市培育组团片区81个,通过党建联盟、规划联体、产业联动、社会联治等举措,实现党建引领乡村片区组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