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期货和衍生品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介绍,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比如,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等内容,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宋芳表示。
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是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期货和衍生品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期货交易相关制度和期货交易相关方行为作出规范,将衍生品交易纳入调整范围,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介绍。
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衍生品交易纳入监管,对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者保护,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的监管,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的运行,期货业自律组织,期货市场监督管理、跨境监管与协作、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王翔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在注重发挥期货和衍生品法市场功能的同时,也注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本法对期货交易场所加强风险监测、采取措施作了规定,强化监管机构防范系统性风险职责,要求其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监控监测制度,对打击操纵期货市场或者衍生品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违法交易行为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