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强调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围绕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4位全国人大代表,请他们谈意见建议。
——编 者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市委书记吴炜:
以诚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将诚信与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把诚信贯穿到社会治理实践之中,以诚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不断强化信用法律法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地方信用立法,建立完善信用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夯实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建设的法治基础。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持续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用考评机制实际效能。另外,要切实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强化各级政府依法诚信履约意识,进一步树立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市场预期和投资者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用好信用政策的激励效能。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坚决保护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深入实施失信惩戒,更加注重健全完善守信激励机制,从实现正向激励的角度出发,制定坚守诚信的有关政策,促进政策发挥更大激励引导作用。
(本报记者 庞革平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
建立健全诚实守信长效机制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要从标准化、法治化、协同化入手,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
突出标准化,构建互联共享的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从实际需求出发,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四大环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主体,分级分类建立标准化信用信息数据库,并打通地区、行业、领域的制度和信息壁垒,促进建成互联共享、高效流通的信用评价体系。
突出法治化,完善尊法守法用法的激励约束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工作,重点完善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全过程信用评价机制,形成事前有承诺、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的信用监管闭环。
突出协同化,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协同构建涵盖政府、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大众的信用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有形之手”作用,既解决好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更带头守信践诺,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融入市场活动之中,激励社会各类主体共同遵守诚实守信规则。
(本报记者 王云娜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TCL董事长李东生:
诚信守法是企业生存之道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诚信守法亦是中国商业文化的优良传统。对企业来说,诚信守法是必须践行的行为准则,是赢得消费者和市场的可靠保证。企业要把诚信守法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规则意识。
企业践行诚信守法是软实力的体现,是实现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制胜法宝。中国企业唯有诚信守法才能建构起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竞争优势,促进中国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塑造开放的全球新格局。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要在消费者、合作伙伴和员工三个层面履行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精神。首先,企业坚守诚信守法经营,杜绝欺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次,在企业与合作伙伴商务协作中,应共守诚信履行合同契约,实现两者持续双赢。再者,企业对内部员工也要做到诚信以待,严格遵守奖励福利保障等制度,激发员工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公司发展中。
企业诚信守法才能实现各经济合作利益方共赢多赢,促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向更广阔的蓝海。
(本报记者 张天培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彭寿:
让诚信文化蔚然成风
传承中华文化诚信思想,就是把民族诚信美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让崇尚诚信、践行诚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各级政府应将诚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无形资产,建立个人信用系统,建设奖惩机制,实行正向激励,守住信用“底线”,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以完善的体制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风气。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要把诚信守法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诚实守信成为每一个员工的职业准则。同时,要着力开展诚信教育,尤其是强化针对青少年的诚信培养,使青少年从小就形成诚实守信的意识和习惯。
(本报记者 徐 靖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