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2日电 (记者郑洋洋)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4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城市停车设施需求基本要得到合理满足。
做好停车设施挖潜。各城市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超、旅游景点等现有用地进行挖潜,利用边角空地、平改立、 拆迁非功能建筑(临时建筑)等方式,补充停车设施。结合道路改造等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集中区入口空间进行优化改造,预留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空间。
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在保障道路通畅安全和充分评估交通通行情况基础上,可在医院、学校、商业区等公共建筑集中区周边道路区域,合理施划临时泊位和设置出租车、网约车即停即走泊位。
推广立体和机械式停车库建设,加大停车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新建停车场(库)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
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实现路内泊位信息采集、自动计费、欠费追缴等功能,提高路内泊位利用便捷化程度和周转率。
积极引导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区与周边商业办公建筑错时共享停车泊位,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共享停车资源的数量。
规范医院、学校等临时停车需求较大的重点单位周边的临时停车行为,缓解因接送、等候等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对所有向公共开放的收费停车设施,明确要求执行半小时不收费政策,以缓解路内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