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信访工作具有回应性、参与性、协商性等特点,是走好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信访制度是公民表达民意诉求的重要渠道。日常运行中,除来信来访方式外,各级党委和政府普遍建立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还开通了网上信访机制,优化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这些信访工作方式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有利于信访人及时便利、低成本、高效率地提出信访事项,表达诉求。通过信访工作及时回应各类民生需求,能有力推动社会矛盾问题有效解决。
群众可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北京、上海等地的信访机构都建立专门的人民建议征集部门,依法接收办理民众对于公共事务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健全完善。在当代中国,信访制度体现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建立了广覆盖、常参与、见实效的有序参与渠道。
做好信访工作,有助于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治理机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信访制度的创新完善,一个重要特点是发挥协商民主在基层社会矛盾治理领域的作用。如浙江温岭市的民主恳谈制度、浙江海宁市的“信访评议团”制度、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的“信访评理团”制度等。这些创新举措通过搭建协商民主的平台,寻找最大公约数,推动各种问题的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推动信访制度的创新发展与完善,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就能更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更好为群众排忧解难。
(作者单位: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