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现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的,欢迎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市场主体监督举报。”近日,河北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其中一个重点指向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不作为、乱作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乱作为,有时可能造成的危害更大。乱作为的根子,在于错误的政绩观。杜绝乱作为,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也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用权,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行政权力是把双刃剑,依法行使利国利民,肆意滥用则误国误民。实际工作中的乱作为现象,很多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乃至徇私枉法、破坏法治所致。决策过程不依法,实施过程不守法,就会让工作出现偏差,最终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决策就有了准则,就有了科学导向。一些地方出现的乱作为现象都与决策不科学密切相关。领导干部要干事创业,首先必须提高依法决策能力,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在重大决策中,保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如此才能找准和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决策务实管用、切实可行。
在实施过程中,也要确保在法治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循序渐进。不少乱作为的现象,就是因为过度追求立竿见影,突破既有程序所致。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妨多想一想“合不合法”、多问一问“依不依规”。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公权力的运行都不能脱离法律的制约。党员、干部唯有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才能作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不负时代和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