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深刻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鼓舞和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而接续奋斗。
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到地方考察,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乡亲们脱贫后的生活怎么样。在广西要求“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在青海强调“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做大做强有机特色产业”,在山西指出“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好,使农村生活奔向现代化,越走越有奔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涝自然灾害等困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幸福安康,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尽管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但脱贫基础还不够稳固。面对脱贫地区防止返贫任务,只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才能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才能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要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小康、摆脱贫困是我们党给人民的交代,也是对世界的贡献。让大家过上更好生活,我们不能满足于眼前的成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更好发挥“压舱石”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