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教科文卫事业及其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要求,锚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文化强国、健康中国等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不断赋予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工作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立法正确方向。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科文卫领域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到立法工作中,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评估时,先后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提出法律修改框架和条文修改建议。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过程中,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科学家座谈会、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律得到有效落实。积极推进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审议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以民之所呼为立法所向,努力让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的各个环节都能倾听民声、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坚持开门立法,提高社会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修改科技进步法过程中,深入征求意见,广泛凝聚共识,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具体现实地体现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基础,每年从教科文卫领域的代表议案和建议中凝练立法需求、梳理立法依据,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提供参考。不断完善代表立法建议采纳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针对性实效性。立法工作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在监督中发现问题,通过监督推动立法、解决问题。本届全国人大以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科技创新、文化产业、文物工作、执业医师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医药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有力促进相关法律的立法修法进程。针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新要求,在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中,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合法权益保障力度,等等。
坚持价值引领,促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立法修法,同时强化立法修法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促进作用。在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中,强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修改科技进步法时,注重发扬科技界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修改后的医师法,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写入法条。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教科文卫领域立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科技进步法、教育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相关法律等教科文卫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立法修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相关立法调研和协同推进。积极推动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法、学前教育法、科普法、档案法、文物保护法等专门性法律立法修法工作,促进形成更为系统完备的教科文卫领域法律制度体系。注重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大的沟通协作,增进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迈上新征程,教科文卫领域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责任如磐,使命在肩。我们要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和教科文卫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