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张璁)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的客观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意见分为三部分,共11条。其中,第二部分对积极主动拓展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防、军队建设和军人军属权益的犯罪,强化对涉军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军人家庭未成年人子女保护工作,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等内容。
意见明确,军地检察机关要通力协作,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依法快速受理、快速移送,确保依法优先办理。受案后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案件线索,应当按规定及时移送,并将有关证据材料和涉案款物随案移送。在办理涉军案件时,军地检察机关可以在信息查询、证据调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开展协作配合。
意见指出,要围绕提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协作工作质效,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拓展协作范围,注重研究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军案件数据分析,共同研究案件特点、发案规律、防范对策,积极整合案例素材,编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推动协作工作创新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新时代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与时俱进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