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不仅着重解决代理人的自身独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问题,也聚焦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高水平服务。
通过专注主业,更精准地挖掘和匹配消费者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
作为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已经实施一年有余。一年多来,保险机构开展多种多样的探索,通过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观察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不难发现,改革的核心在于“人”,首先着重解决的是代理人的自身独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问题。
传统保险代理人大多是“团队作战”,通过发展“下线”增员、形成团队,团队成员也可以继续招募,层层扩张逐步形成金字塔型的营销结构。这种模式推动代理人队伍得到迅速扩张,有不少优势,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组织层级多等。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与传统保险代理人相比,更偏向独立自主展业。银保监会明确规定,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学历、诚信、专业素养、培训等方面的标准要求高于传统个人保险代理人。同时,这一制度打破了传统营销结构,代理人组织架构扁平化,佣金尽可能地向一线代理人倾斜。
在保险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当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险代理人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转型。职业门槛提升了,有利于代理人队伍“去虚火”,真正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潜力的代理人能够被筛选出来。收入分配更合理,有利于代理人队伍“补气血”,代理人的展业及加强专业技能的积极性大大提升。
当然,保险代理人制度的改革聚焦的“人”不仅是保险代理人,更是保险消费者。培养高质量的保险代理人队伍,是为了给更广大的消费者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新模式下,代理人不用再将精力放在扩队伍上,只有通过专注主业,更精准地挖掘和匹配消费者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才能获得更多客户青睐。
自1992年引入我国后,保险代理人制度有力推动了行业快速发展,数百万保险代理人创造了将近一半的保费收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金融素养不断提升、保险需求也逐步多元化,只有供给端不断创新保险产品、不断提升保险服务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端,改革势在必行。
稳步推进保险代理人制度改革,需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险公司要为代理人创造更好的职业发展环境,更多地支持独立代理人教育培训和创业等,给予代理人更多保障,实现更长远发展。对监管机构来说,要为代理人创造更公平的环境,在加强信息披露、保险机构监管等职责之外,还要严格执法,对发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所在公司实行“双罚”。
而对独立保险代理人来说,更要看清改革趋势、适应行业变化。风物长宜放眼量,不拘泥于眼前一张保单的利益,更多瞄准消费者长远的需求,不断提升自身职业技能,才能赢来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