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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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2022年0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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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个人隐私的“安全墙”(纵横)

房清江 《 人民日报 》( 2022年01月11日   第 05 版)

  近年来,摄像头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很多人在家中安装了摄像头。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家用摄像头,将监控摄像头改装成偷拍设备,出售扫描破解摄像头软件,或将摄像头偷偷安装到宾馆房间、出租屋等场所,将偷拍到的隐私画面进行售卖牟利。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偷拍行为及非法销售相关设备的打击力度,但由于违法成本低、传播渠道多等方面的原因,偷拍现象仍然存在。

  偷拍行为损害公民隐私安全。由于技术门槛、经济成本不高,损害他人隐私更加容易;在非法利益的诱导下,偷拍多发频发。如何有效防范偷拍行为,不能止于犯罪的末端打击,还须在前端作出防范。聚焦偷拍灰色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对症下药,构筑更高的防范壁垒,多管齐下,才能提高公民隐私安全保护的稳固性、可靠性。

  首先,从源头规范视频监控器材的生产、营销与信息网络传播。偷拍现象与视频监控器材无序生产销售有直接关联,尤其是微型化、智能化视频监控器材的随意使用,为偷拍行为提供了便利。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监控、拍摄器材设备的等级标准,对相关设备特别是对小微型智能监控设备的生产、营销、入网,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以及技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购买获取、使用、入网门槛,让偷窥器材无孔可入。

  其次,提高偷拍偷窥行为的违法成本。如果违法成本较低、处罚较轻的话,法律法规就难以形成威慑力。加大对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对偷拍偷窥形成更强的震慑。

  再次,强化第三方对公民隐私安全的保护。偷拍多发生在旅馆、浴室、商场更衣间等私密场所,需要督促经营场所对消费者的隐私安全承担保护责任,从而倒逼旅馆、浴室、商场更衣间等场所建立反偷拍的检查和技术防范机制。此外,监控APP是技术偷窥的高发地带,各类平台应尽到隐私安全保护义务,筑牢技术防护的防火墙。

  最后,阻断偷拍侵犯隐私信息的网络传播。偷拍往往与网络涉黄的信息交易密切关联,必须加大对网络涉黄信息的监控、清理和打击力度,铲除网络涉黄土壤,依法从严惩处通过网络传播、交易涉黄和侵犯隐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摘编自《云南日报》,原题为《偷拍低门槛倒逼防范高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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