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罗珊珊)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
历经8年谈判,RCEP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于2021年11月2日达到生效门槛。RCEP的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充分体现了各方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心和决心,将为区域乃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经济复苏和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商务部表示,中方将全面和充分履行RCEP义务,高质量实施协定,扩大对外贸易和双向投资,不断稳固和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市场开放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