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5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细化补充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关规定,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报告并公开等予以明确,增加规定地方人大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推迟召开会议等内容。宪法法律委建议提请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并由常委会决定将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湿地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种子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的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上述6项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完善职业教育内涵,增加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社会环境等相关规定。
为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方面的职能作用,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工会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作了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等决策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贺作了说明。
为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作了说明。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黑土地的重要指示,办理好有关代表议案和建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黑土地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宪魁作了说明。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妇女工作,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议案。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作了说明。
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黄河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作了说明。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唐一军作了说明。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新形势新任务,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增强工作实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修订草案的议案。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学勇、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超良分别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该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魏凤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