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生态

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1946-2021)

人民日报 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告

《 人民日报 》( 2021年12月15日   第 13 版)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发银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和经济金融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国家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建立市场化运行、约束机制,建设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自2006年8月成立“审计举报办公室”以来,开发银行公开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质量稳定和维护资产安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进行监督,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开发银行利益等行为进行举报。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开发银行资产相关的法人及组织。包括开发银行(含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项目及客户,为开发银行资产提供各类担保的客户,以及开发银行的管理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的信息或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的行为。

  (二)开发银行客户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挪用、侵占、私分和转移项目资金,以及其他造成开发银行重大损失等行为。

  (三)恶意拖欠或悬空开发银行债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借资产重组、改制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金,以及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

  (四)提供虚假担保或恶意转移抵质押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报表、产权文件,通过办理虚假登记等方式,为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提供虚假担保,以及恶意转移抵质押物等行为。

  (五)其他危害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向开发银行反映或举报。举报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主观臆测、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人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但为尽快了解更详细情况以启动调查程序并及时反馈有关处理结果,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开发银行承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举报人请不要重复举报。

  四、受理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6号国家开发银行 审计举报办公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68333171

  E-Mail:jubao@cdb.cn

  五、此公告由开发银行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

  2021年12月15日

版权声明

《人民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人民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人民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人民日报手机报

移动用户 发送RMRB10658000

联通用户 发送RMRB10655111

  • ios版

  • android版

  •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