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造士,为国之本。完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要敢于向顽症痼疾开刀、打破体制壁垒,按照“小切口、大突破”的思路,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机制,形成人才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人才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为我国赢得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是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的保证,应从“重规模、重素质、重数量”转向“重质量、重能力、重贡献”,紧扣“品德+能力+业绩”的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人才评定标准,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同时,实施权限下放改革措施,赋予地方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授权行业协会、领军企业和科研机构等主体进行人才评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科技人员双向流动制度,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打破人才工作的地域限制,构建统一的人才大数据库和人才市场,形成区域共同的人才评价与互认机制;打造双向人才驿站、人才飞地等模式,通过各地互派干部挂职等手段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人才的流动效率和治理水平;提高人才流动的宽容度,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依规进行离岗创业与在职创业,允许技术人才从事兼职工作。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流动性技术岗位,聘请招募有成功实践案例经验的企业家与技术代表担任顾问或从事兼职研究工作。
(作者为贵州财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