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什么是普惠托育服务?为何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当前,我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还有哪些短板?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所研究员张本波。
张本波表示,普惠托育是指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提供的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托育服务。“普惠托育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服务价格能被广大婴幼儿家庭所接受,这也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目的,为此普惠托育也将得到多种方式的政府扶持;二是服务质量有保障,能够满足婴幼儿家庭对安全质优服务的期盼,为此普惠托育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并得到有效监管;三是服务方便可及,能够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就近便利的托育服务。”
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约有35%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入托需求,但入托率仅为5.5%左右,托位供给还存在较大缺口。
张本波认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一方面,做好普惠托育工作,提供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托育服务,有利于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水平,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是提升人口素质的基础工程。另一方面,普惠托育服务可以有效减轻家庭养育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有助于提振育龄人群生育意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另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还有助于促进就业和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
“我国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势头良好,标准规范体系和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服务供给稳定增加。”张本波介绍,当前我国的普惠托育服务形式多元,很多托育机构不仅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还同时提供早教、亲子等服务。“托育机构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既满足了婴幼儿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也可以有效分担经营风险。”
但总体来看,我国的普惠托育供给总量严重不足,还存在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政府支持力度有待加强、托育专业人才匮乏、综合监管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
对此,张本波建议,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提高托位建设补贴标准,进一步降低普惠机构开办成本;另一方面,采取公建民营、运营补贴、奖励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普惠机构运营成本。比如,强化政策支持和示范引领,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优化市场环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充分挖掘幼儿园、社区资源、产业园区、工作场所、家庭住宅等多种资源,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
据了解,一些地方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了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做法。如安徽省淮北市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相山区采用以奖代补形式对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等。四川省利用社区资源增加就近便利托育服务供给,推动托育服务点依托小区发展,初步形成了“方便、平价、优质”的社区托育特色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