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1946-2021)

人民日报 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量身打造一系列有针对性支持政策

北京城市副中心迈向高质量发展(权威发布)

本报记者 陆娅楠 《 人民日报 》( 2021年12月02日   第 02 版)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和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12月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说。

  到2035年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

  “集中建设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北京发展新的骨架,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丛亮介绍。

  根据《意见》,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初步构建。到2035年,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的作用全面显现,“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完善成熟,与周边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立足新阶段新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为北京副中心量身打造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丛亮说。

  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给出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意见》明确,允许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相关疏解单位新建或购买办公场所;符合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意见》还提出,有序推进中心城区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合理布局;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迁入职工置业需要等。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意见》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在城市副中心落地实施等。鼓励熟悉国际法律准则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城市副中心布局,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增强发展动力活力,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意见》提出,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高水平的贸易便利、投资便利等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与重点领域国际职业资格认可试点等。

  北京市第二批行政事业单位争取明后年搬到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作为北京新的两翼,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中都承担着重要使命。北京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各有分工,错位承接功能疏解。2019年1月,北京市级机关第一批35个部门、165个单位正式迁入副中心办公。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述强介绍,根据《意见》,北京确定了包括66项具体工作的任务清单,并围绕任务明确了项目清单和政策清单。

  在行政办公方面,争取明年或到后年陆续将第二批行政事业单位搬到副中心。约3万人再搬到副中心,将带动更多的中心城区核心区的人口疏解到副中心。

  在文化旅游方面,今年环球主题公园盛大开园,京杭大运河北京段40公里通航,河北段20公里通航。目前,连接这两段运河的工作正在推进。预计明年7月,从北京就可坐船到河北。

  “《意见》明确提出城市副中心要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这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副中心的底色和特色。”崔述强表示。

  探索实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联动管控

  《意见》提出,到2025年,北京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简称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河北省副省长胡启生介绍,北三县与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协同发展规划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截至目前,10条跨界道路已经建成通车,通达公交线路已达21条,大气、水体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北三县整体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50%。北京的部分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正在逐步向北三县延伸布局。

  胡启生表示,加快推进北三县与城市副中心、通州区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打造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一体化创新链产业链,加快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路网,加快形成一体化区域生态屏障,加快提升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筹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据介绍,河北将加快京唐铁路、平谷线建设进程,确保与北京段同步建成通车;积极推进厂通路、安石路、神威北大街、通宝路等跨界道路对接,优化跨界公交线路设置,提升道路通达性和通勤效率。

  “推进北三县大气、水体等生态环境质量与通州区同步改善,探索实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联动管控,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共建大尺度绿色生态空间,规划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共同开展北运河等重要水系生态廊道的保护和修复,为城市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胡启生说。

版权声明

《人民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人民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人民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人民日报手机报

移动用户 发送RMRB10658000

联通用户 发送RMRB10655111

  • ios版

  • android版

  •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