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19日通报今年1—10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2.6%,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
1—10月,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8%,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1.9%,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6.2%,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