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咱们工地上的蚊虫少了,伙食也变好了!”10月27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城区某工地食堂回访,正在就餐的工人笑着说。
8月,新昌县检察院收到群众反映,城区某工地食堂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经过实地调查后发现,群众反映属实。
新昌县检察院随即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实地走访13家工地,涉及20余家食堂、3000余名工人,发现卫生设施、食品储存、制度管理等方面普遍存在问题。
9月15日,新昌县检察院组织行政机关代表、企业代表、工人代表、听证员召开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当场作出监督决定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包括对相关建筑工地的违规行为依法整改处理、强化工地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落实行政部门监管职责等。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部门即时联合开展全县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辖区内的问题食堂已基本整改完成,其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堂,由具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同时,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