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结果公布,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从事一定范围内的法律事务。这一举措为港澳律师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
粤港澳三地往来密切,一直有着良好的法律交流合作基础。早在2014年,广东就先行先试开展了港澳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2016年7月,全国首家内地与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在横琴自贸片区正式揭牌,来自内地、澳门、香港三地的20多名律师统一办公,为三地的商事主体提供跨境法律服务。这些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密切内地与港澳法律界合作作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
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广阔,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深化融合发展,三地法律事务方面的交流合作也越来越多,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的机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港澳律师长期处理国际法律事务,尤其在处理跨境交易和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港澳律师可发挥在这一领域中的独特优势,进一步促进大湾区融合发展。
粤港澳三地法律界深化交流合作,促进互利共赢,不但有助于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也能为讲好大湾区法治故事、展现中国法治精神提供新的窗口。可以预见,随着港澳律师内地执业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实践不断丰富,三地法律界精诚合作,定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