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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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2021年10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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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人民观察)

史 丹 李晓华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15日   第 09 版)

  核心阅读

  “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增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能力,提高数字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打造我国数字经济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聚焦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近年来,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加快成熟和商业转化,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发展中创新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影响最广泛的产业领域。我国数字经济在产业规模、科技水平、平台影响力、独角兽企业数量等方面居于世界前列,经济增长引擎作用持续增强。“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增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能力,提高数字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打造我国数字经济新优势。

  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ICP/IP协议、万维网(World Wide Web)协议先后完成,互联网开启了快速商业化步伐,各种新型商业模式和互联网服务被开发出来并推向市场,涌现出一大批互联网企业。针对这一现象,有学者提出了“数字经济”概念。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3G移动通信网络的普及和移动智能终端的出现,数字经济发展进入移动化阶段,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迅猛成长。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并进入商业化应用,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并加快向国民经济各行业渗透,推动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数字经济的规模和范围得到极大扩展,涵盖了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数据为重要生产要素的丰富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业态和产业。在自身内在发展规律和各国政策的推动下,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和趋势。

  颠覆性创新频发。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以渐进性的增量创新为主,主导技术出现后会保持较长时间。当前,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数字经济领域不断产生新的技术并进入工程化、商业化阶段,还有一些更前沿的技术正在孕育萌芽、蓄势待发。新技术的成熟和应用催生出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对原有产品、模式和业态形成冲击和替代,也带动一批新兴企业在新领域高速成长,对既有产业形成冲击并使产业竞争格局发生重构。

  产业赋能作用增强。数字技术是典型的通用目的技术,可以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广泛应用。随着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不断成熟,数字技术加速与国民经济各行业深度融合,产业赋能作用进一步增强,深刻改变企业的要素组合、组织结构、生产方式、业务流程、商业模式、客户关系、产品形态等,加快各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程。

  全球科技产业竞争加剧。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都不遗余力加强在数字科技创新、技术标准和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布局,谋求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一方面,数字经济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日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另一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推动形成一个万物互联、数据资源成为重要价值来源的社会,对关键数字技术、设备、平台和数据的掌控直接关系到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产业安全、政治安全、国防安全等国家安全各个方面。因此,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领域。

  数字经济治理不断加强。数字技术在推动经济增长、丰富和便利人民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个人隐私受到侵害、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资本无序扩张、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世界主要数字经济大国都开始加强数字经济治理,推动数据安全立法,加大反垄断力度,加强科技伦理建设,鼓励科技向善,提升数字经济的包容性,努力让社会更好、更充分分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地位与优势

  近年来,我国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促进创新创业,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在消费互联网等领域形成明显优势,成为推动世界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我国建有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4G网络,4G基站数量占到全球4G基站总量的一半以上,贫困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上网费用持续降低,广大人民群众不但能用得上,而且能用得起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迅速,对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的支撑功能不断增强。

  数字经济规模大。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近5.4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方面,我国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规模、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

  数字平台企业强。由于网络效应,在各细分市场处于主导地位的平台企业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企业形态。美国有全球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公司。我国也涌现出一批互联网科技企业,在用户规模、资本市场价值等方面均居于世界前列。

  新企业纷纷诞生。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创业非常活跃,不断有基于新科技、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新企业诞生。在商业模式上,移动支付等一些领域出现了我国原创和领先的商业模式。在被市场所接受的细分领域,一些初创企业发展迅速,用户数量快速增长,吸引了大量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不断提高。

  数字技术进步快。我国数字经济的创新能力快速增强,5G核心专利数量居世界第一,5G移动通信技术的商业化、规模化应用世界领先。依托消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海量数据,我国互联网企业衍生发展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领域论文和专利数量居于世界前列,“神威·太湖之光”超级计算机首次实现千万核并行第一性原理计算模拟,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走在全球前列。量子通信、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取得突破,“墨子号”实现无中继千公里级量子密钥分发,76个光子的量子计算原型机“九章”、62比特可编程超导量子计算原型机“祖冲之号”成功问世。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仍然存在区域间、产业和企业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创新能力、国际化水平、平台企业引领性、产业链价值链掌控力等有待进一步提升;关键数字技术基础较薄弱,精密传感器、集成电路、操作系统、工业软件、数据库、开源平台等核心技术对国外依赖严重。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着力提升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补齐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实现数字经济更大发展。

  增强核心能力,打造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面对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与不足,我们必须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出的“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的决策部署。

  “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需要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现以下几个扩展。一是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扩展。我国是世界上制造业规模最大的国家,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完整、发展层次多样,产业数字化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应用场景。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优势主要体现在消费领域,未来需要更多在生产领域发力,发挥数字科技赋能的巨大威力,提高实体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形成一批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支撑平台领域的世界级企业,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二是从模式优势向技术优势扩展。我国数字经济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具有优势,未来需要更多地在硬科技上发力,补齐核心数字技术短板,保障我国数字经济平稳发展和产业安全,同时培育前沿技术新优势,增强新兴产业发展话语权和主导权。三是从产品优势向标准优势扩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更多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未来需要在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则上发力,加快国内数字技术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数字治理规则等的制定完善,并将其向全球推广。四是从国内优势向国际优势扩展。当前我国数字科技企业主要面向国内用户,国外用户数量偏少,未来需要在全球化上发力,加快我国数字科技企业的技术、商业模式“走出去”步伐,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数字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平台企业。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光纤网络、IPv6、5G网络等连接基础设施升级和商用,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发展,鼓励互联网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放商业化数字基础设施,为中小企业提供门槛低、易部署的“轻量应用”“微服务”。二是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强化对数字经济领域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研发支持,推动开源社区发展,鼓励企业增加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投入;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前布局前沿技术,以超大规模市场支撑前沿技术产业转化,开辟未来产业发展新空间。三是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加快推进实体企业价值链、供应链各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打通各部门、各环节的数据连接,推动实体企业业务流程、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四是促进数字消费提质。鼓励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智能网联化产品,不断创新互联网服务,提高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定制化水平,满足消费升级需要,拉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五是扩大数字经济开放。促进世界各国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数字经济规则衔接,支持我国数字科技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同时扩大国内市场对世界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开放。六是完善数字治理规则。推动数据权属、开放和流动,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数字领域的全球治理规则制定,深化数字经济全球分工合作,促进数据、数字商品和服务跨境流动。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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