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
砥砺奋进,风雨兼程。
回望来时路,我们深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回望来时路,我们深知:只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才能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铿锵有力的话语震撼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论述,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人民探索符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多么的曲折和艰辛,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切实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国家根本政治制度。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既有风平浪静,也有波涛汹涌。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怀仁堂,1200多名各地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步入会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他们从车床边来,从田地里来,从矿井来,从海岸的防哨来。放下钳子,放下犁把,放下镐头,放下笔杆、圆规……同他们所爱戴的党和政府的领导人们一起、商量着国家的大事。”人民日报记者记下了这一历史时刻。
这是值得庆祝的大喜日子!
从此,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一天,在历史长河中虽只是短暂的一瞬,但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为了救亡图存,为了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寻、艰辛求索。
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这些模式都没有改变国家一盘散沙、人民苦难深重的局面。
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关乎国家前途,关乎人民命运。
经过浴血奋战和不断探索,我们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3年,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并开始逐级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第一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选举各级人大代表。
1954年9月,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全体起立,为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诞生欢呼鼓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长期的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制度安排,能够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能够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地代表人民利益,能够通过制定实施宪法法律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能够保证国家集中统一高效地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先是以党的创新理论来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每次交流会都聚焦一个主题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人大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确保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始终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自2015年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每年都要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这已成为制度性安排,并载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定和修改宪法、保证宪法实施。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之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5个宪法修正案,把党带领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宪法。党领导人民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保证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近年来,不管是立法工作,还是监督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始终把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等作为重点,更好发挥人大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职能作用。
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
“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安排下,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这首质朴的歌谣,反映的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民主选举的生动场景。一粒粒小小的豆子,寄托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希望。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1953年3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出台,为民主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1953年下半年到第二年5月,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成为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伟大事件。
广大人民群众载歌载舞走上街头庆祝,选举日成为盛大的节日。天津女青年蒋宝珍,结婚时正赶上选举,她为了投票,等了两个小时才上花车。她说:“结婚是大事,选举更是大事;结婚是喜事,选举更是喜事。”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当前,一场覆盖全国所有城镇乡村、直接面对亿万人民群众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在依法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山西、河北、西藏、青海、新疆、广西已顺利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其他25个省(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均已确定,北京等14个省(区、市)将在今年年内完成,内蒙古等11个省(区)将于明年上半年完成。
这是生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亿万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200多万名人大代表,组成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他们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宣传并带头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运行实践,有力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制度依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立法权,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有法可依。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考察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形式。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有效途径。截至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设22个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2/3省份。
从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创性地开展立法工作,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发展。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这是一组令人瞩目的数字: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86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2万多件。
一项项立法正是坚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才赢得人民拥护,才经得起历史考验。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实施监督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人大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进入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扩展、效果不断凸显。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通过宪法修正案,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制度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特赦制度;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检查,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
“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期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与时俱进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从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制定修改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外商投资法等重要法律,到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从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从坚持依法正确有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到紧扣法律规定检查法律实施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人大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人民重托、无愧伟大时代,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出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充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