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曲哲涵、邱超奕)为支持山西省、陕西省应对极端强降雨造成的洪涝灾害,10月1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8000万元救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财政部要求山西省、陕西省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山西、陕西两省严重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日前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深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晋中市介休市和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大荔县等地实地查看,了解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进展,指导督促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每日组织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重点关注黄河、海河等流域秋雨秋汛,紧急调用直联泵等中央防汛物资支援山西等省份开展防汛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