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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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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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依法治废 变废为宝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本报记者 王比学 《 人民日报 》( 2021年09月28日   第 10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探索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4月到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这是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一项具体举措。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和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危害程度深,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半年时间,检查组分赴陕西、上海、内蒙古、湖北、湖南、海南、河南、黑龙江等8省(区、市),深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生活垃圾中转车间、高校实验室、企业、乡村等地,以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表明,实施好固废法,要全面落实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确立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固废防治朝着集中化、一体化处置方向发展;要把法律修订后一系列新的制度措施执行到位,用法律武器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存在的有关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洋垃圾入境等难点问题;要依法建立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压紧压实,保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织牢织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制网,抓紧完善配套法规;通过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保护,让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渐行渐近,做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依法有效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实现变废为宝。

  生活垃圾处置有待提高

  垃圾分类必须全民参与

  “垃圾转运过程中,哪里最容易出问题?”

  “转运中原来最容易出现跑冒滴漏问题,现在我们在每辆车上面都装有监控。”

  …………

  徐浦基地是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转运系统的一部分,通过采用信息化管控模式收集、压缩生活垃圾,并经船舶水运至老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处置。基地负责人指着显示屏向检查组介绍生活垃圾分类转运流程。

  9月13日,上海生活垃圾集装转运徐浦基地,一辆辆清运车正将垃圾有序卸到收集区。

  中控室里,整面墙的上海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实时显示着垃圾清运量和处置量等数据。信息协调员坐在电脑前,正在实时追踪行进中的船舶,确保运输安全。

  检查组看到,现在上海不少小区都安装了智能垃圾箱,垃圾箱里的“探头”连接着小区中控室,垃圾和清运车的轨迹,中控室一清二楚。垃圾桶快满了,终端立马报警;谁乱扔垃圾,10秒内处理信息就能发到中控室。这对于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来说,非常不容易。数字化的运用,给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

  2020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3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7%。这份成绩,离不开环保人和社会公众共同贯彻落实固废法付出的努力。

  修订后的固废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2019年7月,全国首部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在上海出台,在法规指引下,目前,垃圾分类已逐步成为低碳生活的新时尚,许多学龄前儿童都知道垃圾要分类投放。街道书记这样说:“现在各家各户都很自觉,不分垃圾反倒不自在了。”

  在湖南黑麋峰国家森林公园旁,建有这样一座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厂。“这边显示的是今天垃圾的入炉量,那边是瞬时发电量。目前,垃圾年处理量212万吨,年上网发电量约8.6亿千瓦时。” 湖南军信环保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采取了清洁焚烧工艺,生活垃圾臭气问题得到了根本改善。今年10月,所有生活垃圾将不再填埋,而是全量焚烧,填埋场也将建设成为一座环保教育主题公园。

  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在各地进展不平衡,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尚未普遍形成,垃圾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现象仍较为普遍。从8省(区、市)的现场抽查情况看,有的地方的社区垃圾分类尚未普遍实行,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尚未形成,垃圾混装混运的情况仍然存在。

  6月23日,抽查小组先后来到某地两个居民小区。一个是老旧小区,虽然设有分类的垃圾桶,但所有垃圾并没有分类投放,而是混装在一起;另一个是垃圾分类试点的新小区,设备倒是很先进,要扫二维码才能打开垃圾桶,但当抽查小组想试验一下却发现垃圾桶因没有通电而打不开。一旁的居民说,“平时也不咋用”。

  检查组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必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才能真正推行下去。要逐条逐项落实固废法规定,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增强便民措施;推进建设高标准的“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加强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强污泥、飞灰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工业农业废物利用率低

  技术创新推进综合利用

  4月11日,雨后的陕西汉中,空气十分清新。检查组来到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考察锌业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高大的侧吹熔炼炉正在运行,废渣中有效元素被提炼出来,再循环利用,有效解决了渣堆存的问题,从而防范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风险。

  “这是钙屑,这是钙粒,这是金锭……都是从废渣中分离出来的。”公司调度长介绍。

  检查组了解到,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加强。持续优化工业结构,推动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幅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国务院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在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废、城市废物等综合利用方面取得技术突破。

  此外,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也在加快推动。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99亿元,支持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全国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6%和87.6%,农膜回收率达到80%。

  修订后的固废法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暂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存放及处理处置责任。从8省(区、市)的检查情况看,有的地方存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途径和产品单一,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有的地区产业结构中,传统的能源、重化工和农牧业等行业占比较大,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率低。同时法律还增加了对污泥处置的规定,但有的地区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同步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对协同处置的第三方企业监管不到位,大量污泥堆放或非法倾倒造成环境污染。检查组还发现,农业固体废物量大面广,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回收体系不健全。

  检查组建议,要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增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科技支撑,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发挥好组织优势,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增加对相关企业的减税降费、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应大力推进畜禽粪污、农业秸秆、农膜等的综合利用,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降低农业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筑垃圾收集处理不足

  必须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固废法修订后,新增了“建筑垃圾”专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检查组来到内蒙古路雅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型企业。“这些废弃的建筑垃圾在我们这里就是宝,我们给予它第二次生命。过去这些建筑垃圾都是填埋,既污染环境,又没利用,现在再生变成了宝。”公司负责人介绍用建筑垃圾制成的再生混凝土路面砖,这些种类繁多的路面砖都是由废弃的建筑垃圾变成的。

  建筑垃圾的处理,在其它地区情况咋样?从8省(区、市)的现场抽查情况看,有的地方部分建筑垃圾未完全得到妥善处理,存在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7月7日,在某地区,抽查小组检查建筑垃圾处理情况。据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督察员介绍,今年4月,他们暗访时曾发现有弃渣乱扔的现象。

  几个月后的整改情况如何?抽查小组决定实地探个究竟。

  在崎岖的山路上,翻山越岭近3个小时,抽查小组来到这里,只见现场还是到处堆满了弃渣。

  “不能为了省事而乱堆弃渣,要拉到碎石场。这些弃渣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下雨易形成泥石流。”

  “下一步,我们把弃渣拖走后再复绿。”

  “必须边开采边复绿。”抽查小组指出。

  检查组了解到,目前,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超过50%,但由于收集处理设施和能力严重不足,综合利用率总体仍然偏低,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缺少高附加值、规模化利用的产品,有的城市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为此建议,加强对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鼓励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提高综合利用整体水平。

  危险废物存在薄弱环节

  应该全面提升处置能力

  固废法对危险废物有专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据了解,目前,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能力不断加强。到2020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过1.4亿吨/年。

  同时,固废法还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过去,有的地方对医疗废物处理重视不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贮存或直接排放状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这方面面临更大挑战。为此,修订后的固废法增加了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加强监督管理等规定。

  经检查了解,各地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现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处置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全覆盖。疫情期间,湖北省面临医疗废物激增压力,生态环境部和湖北省共同努力加强应急处置,迅速扭转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局面,实现了医疗废物处置“零库存”、安全“零事故”、人员“零感染”。

  检查组所检查的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原本是一家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企业,疫情期间参与应急处置医疗废物,通过制定严格的处置方案和技术措施,保证医疗废物彻底无害化处理,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放。

  尽管固废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有明确规定,但从8省(区、市)的现场抽查情况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空间布局和地区分布不均衡,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有的地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不规范,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杂堆放。

  固废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但有的单位收集医疗废物有些随意,且底数不清。

  7月7日,抽查小组来到一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查看管理运行情况。

  抽查发现,企业的过磅装置是坏的,无法确定每天进厂的医疗废物量是多少。且卸料区没进行防渗处理,也没有废水导流和收集设置。企业负责人说:“过磅装置昨天刚坏的。”一会儿又改口说:“这些医疗废物从医院拉出来就已经称重了。”在企业中控室,抽查小组也没有看到医疗废物每天收纳的即时数据。

  检查组建议,要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加强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实现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需求总体匹配;加强危险废物区域联防联控,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研究建设国家大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地,开展老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检查,确保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

  法律宣传培训力度不够

  依法治废共识需要增强

  “法律出台后,我们及时制作了宣传展板,供大家随时学习。通过不断学习,我们生产更加规范了。”陕西一家企业负责人介绍。检查组现场询问在场职工,新修订的固废法有哪些内容。对法律的主要和重点内容,大家都比较熟悉。

  在实地抽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抽查小组在某地一所大学实验室检查过期废弃试剂暂存情况。据了解,学校的过期废弃试剂暂存在一个小仓库,每年转运两次到危险废物处理部门。

  抽查小组发现,学校虽然有专门的小仓库暂存过期废弃试剂,但管理不规范。有的废液桶没有标明时间和废弃试剂名称;废酸区堆放的废液桶只标明是溶剂,并没标明是什么溶剂;小仓库虽然进行了分类、分区,但都是混放、错放。

  “我们一定抓紧规范、整改。”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表示。

  抽查小组要求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对每个学校都要查一查,法律规定一定要落实到位。

  总的来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固废法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要求,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身边事,组织开展固废法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力度,促进有关人员学法用法。

  执法检查期间,有3191.4万人在“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项答题,各地人大组织30多万人参与法律知识问卷、有奖知识问答,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但检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干部群众对法律的知晓率不高。某地问卷调查显示,能够较好掌握法律制度规定的企业仅占26.1%,部分一线工作人员对于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不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对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重视不足、力度不够。受宣传普及水平不同、社区治理力量不均等因素影响,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法定义务了解不够,依法治废的社会共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检查组建议,要持续加大固废法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普及分类知识,强化公民对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法定义务的认识,引导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广泛深入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加快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依法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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