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8月30日电 (记者朱磊)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纠正“四风”,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严肃查处设立和变相设立“小金库”行为。
本次专项清查范围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8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等变异隐形“小金库”。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政策统一、分类处理原则逐一整改,确保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管理规范到位、责任人员追究到位。针对清理检查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