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提升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中医药学在用药方面,遵循组方原则,注重多种药物各有分工、协同合作;在治疗方面,强调生理和心理协同,注重从身心整体上进行调治。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重在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教学,加强通人文、读经典、重临床、强能力的综合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全面系统的中医药学思维方式,培养德才兼备、内外兼修的中医药特色人才。中医药学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需要教育引导学生将中医药学理论运用于临床,在坚持中医原创思维的基础上,注重多学科合作,海纳百川、融合创新。坚持需求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力求突破科研中的瓶颈,不断提升解决疑难杂症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中医药学发展具有鲜明的师承教育特征,发展师承教育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注重发挥师承教育的优势,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中医药师承教育重视师承名医,强调融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于一体,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传承下去、发扬光大。坚持和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亟须将传统教育的精髓融入现代教育体系,把师承教育贯穿于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探索创新名医工作室、中医药师承班等教育模式。中医药院校应发挥各自优长,大力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多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中医全科医生,多为人民群众提供连续性、综合性、个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亟须完善符合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在人才评价和激励中,需要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的导向,不机械照搬一种指标评价所有中医药人才。对于从事中医药学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问题的原创性贡献、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及影响;对于从事中医药学应用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技术突破和自主知识产权等。注重探索针对教学型、科研型、临床型、复合型人才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引导和激励中医药工作者胸怀祖国、勇于担当,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善于传承、勇于创新,潜心研究、淡泊名利,切实承担起新时代赋予的重任。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