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王浩)长江流域非法矮围问题是群众密切关注的河湖问题之一。今年3—7月,根据地方报送材料,并结合现场抽查检查情况,长江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区已完成清理取缔63处非法矮围,共拆除围堤长度约60公里,恢复河湖水面面积约45平方公里;同时还清理取缔其他水域45处非法矮围,共拆除围堤长度约71公里,恢复河湖水面面积约20平方公里。
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不仅影响鱼类生存繁殖,还阻碍河道行洪、降低湖泊防洪调蓄能力。2020年8月起,水利部组织沿江各省份对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切实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3—5月,在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9省份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取缔非法矮围的基础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抽查检查,组织近10个部门(单位)开展遥感排查、现场抽查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等工作,及时制定清理取缔标准,密切关注各地清理整治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