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财务,为什么没有收支明细?”在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干坝村村务公开栏前,干坝村监察监督员杨德中一眼就瞧出了问题。“这样公开群众看不明白,得改。”找到干坝村党支部书记指出问题后,杨德中同时把有关情况报给了长寿区纪委监委。
长寿区今年出台《村(居)监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村(居)监察监督员准入退出、工作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等3方面11项内容,擦亮群众家门口的监督“探头”。“主要措施就三项,无案解聘、异地监督、有奖举报。” 长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文军说。据介绍,长寿区村(居)监察监督员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选聘,如果任期内既不上报问题线索,也没有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来年将不再续聘。
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针对调研发现的村(居)监察监督员履职情况,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细化村(居)监察监督员监督工作,并做好履职保障。长寿区开出“监督单”,把走访群众、接待群众、查看村(居)务公示栏、查阅村级财务等列为村(居)监察监督员必须完成的工作,紧盯“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项目建设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监督单’为我们精准发现问题指明了方向,让我们的工作有的放矢。”杨德中说。据胡文军介绍,长寿区将进一步有序有效推进村(居)监察监督员工作,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督促有关工作人员为群众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