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7月25日电 (记者付文)《甘肃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出台。该办法明确,按照“省级统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全省统一应用“甘肃省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系统”,并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价。
据介绍,评价内容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便民度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好差评”涵盖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等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平台,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