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贺勇)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对引进毕业生工作全过程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北京将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
据介绍,该办法一大亮点就是突出重点,精准引进:一是对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按照计划单列办理引进。二是充分考虑文化、体育、郊区教育卫生等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将相关专业院校本科生纳入引进范围。三是增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相互了解,促进用人单位选拔培养优秀毕业生,实行与毕业生协商后,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给予充足磨合时间。
据了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都在引进范围之内。同时,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办法同时还规定,对于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如果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且创办企业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创业企业又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也可以申请办理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