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王昊男)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出,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近年来,一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北京市场,这些车辆违法上路、乱行乱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去年12月底以来,北京市公安局联合交通、商务等相关部门,启动了“断源头、控流通、查违章、净路面”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进京检查站和乡村卡口累计查扣非法电动三、四轮车2522辆,查处非法销售门店及库房151处,刑事处罚175人,扣车89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