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坚持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成为加强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力量
7月1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闭幕。本届会议期间,中方就促进全球疫苗公平分配、保障弱势群体权利、重视减贫工作等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人权领域问题提出主张;中方积极与各方分享人权经验,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再次获得通过;中方积极倡导促进国际人权合作,维护国际公平正义。许多国家支持和呼应中方立场,积极评价中国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有力担当。
只有维持一个和平稳定的整体环境,人权事业才能得以发展。中国率先提出并始终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是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致力于携手各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奉行人民至上,关心关爱人的发展,更加强调包容、合作、开放、共赢精神,契合世界各国人民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同进步的诉求,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要求,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只有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强人权保障才有依托。在致力于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中国不断拓展同各国的互利共赢合作,推动实现共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正凝聚起强大的合作力量,为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福祉带来重要机遇。“一带一路”已成为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人权之路。中国设立的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已在50多个国家实施了100余个发展合作项目,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正为全球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注入强大动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署长克拉克指出:“中国与其合作伙伴能够共享和平与繁荣,这就是命运共同体。”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成为加强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力量。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自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机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人权规范。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中国积极推动国际人权机构改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方向发展。在设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过程中,中国主张会员国公平地域分配,提升发展中国家在人权理事会中的代表性,主张扭转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现状,不搞双重标准,减少和避免对抗,促进合作。在同各方加强国际人权合作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强调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强调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中国坚决反对个别国家以“人权”之名干涉他国内政,以实际行动捍卫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国际人权治理行稳致远。
成立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地上留下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丰碑,在世界文明史上书写了为人类谋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光辉篇章。瞩望未来,中国将继续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坚持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谱写世界人权事业的新篇章。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