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7月8日电 (记者徐驭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加强民生保障,西藏近日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明确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专项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等重点任务。
《措施》要求,全面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救助体系,形成多项制度综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格局。划分“三层体系”——第一层,通过夯实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第二层,通过健全专项社会救助,推动全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发展;第三层,通过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制度,努力实现高效救助。
此外,《措施》还提出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探视、照料服务。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针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经办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交由社会力量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