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广告

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1946-2021)

人民日报 2021年06月25日 星期五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全力构筑抗疫防线 捍卫公共卫生安全

国药集团为全球抗疫贡献力量

《 人民日报 》( 2021年06月25日   第 08 版)

  5月7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制的新冠病毒疫苗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认证,是第一个获世卫组织批准的中国新冠病毒疫苗。6月1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首批供应世卫组织“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的新冠病毒疫苗下线,这也是首批供应COVAX的中国新冠病毒疫苗。目前,国药集团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已在全球80余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获批注册上市或紧急使用,已供应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接种人群覆盖196个国别。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是目前全球唯一一家独立自主在2条技术路线上研发出3款新冠疫苗的企业。这是中国新冠病毒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生动实践,为实现疫苗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贡献了力量。
  科技自立自强  破解技术难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药集团党委号召集团上下全员动员、全线出击、全域作战、全力以赴,全力推进新冠疫苗研制工作。2020年1月,国药集团对疫苗研发作出部署,2月1日获科技部紧急立项后,国药集团中国生物迅速组建多个科研团队同步研发,在诊断、治疗、预防三条战线全力开展抗疫科技攻关,研发出核酸分子检测试剂;提出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技术并研发出新冠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研发出全球首个新冠灭活疫苗,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新冠疫苗科技攻关中,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独立自主破解了高等级生物安全条件下大规模生产灭活疫苗的一系列难题,攻克“卡脖子”技术,实现了从千万剂级到数十亿剂级的跨越,源源不断制造出新冠灭活疫苗支援全球抗疫。2020年12月30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灭活疫苗在中国获批附条件上市。2021年2月25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灭活疫苗获批附条件上市;4月9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研究院基因重组新冠疫苗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传承百年积淀  打破常规研发
  1919年,我国最早从事传染病细菌学研究和生物制品生产的机构——中央防疫处成立,这是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的前身。如今,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已成为亚洲产品最全、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生物医药企业之一,年产疫苗50余种,在国家免疫规划全部15种疾病疫苗中,担负了超过80%的供应任务,是我国生物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针对此次新冠病毒疫苗研发,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敢于打破常规。一是与时间赛跑,全面部署疫苗研发任务。仅98天就进入临床试验,177天投入紧急使用,335天正式上市,累计投入研发、临床、生产费用超过100亿元。二是从实际出发,优选技术攻关路线。全面布局5条技术路线,通过认真比选论证,考虑到灭活疫苗和基因重组疫苗技术成熟、标准可控、保护效果好等,选择主攻灭活路线,并布局北京生物所、武汉生物所两个研究所开展灭活疫苗研发,同时,国药中生研究院基因重组疫苗快速推进,均取得成功。三是始终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要求。研发团队创造性地将流程由过去的串联改为并联,大大加快研发速度,在研发过程中,坚持“流程不减、标准不变、数据不省”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案,接受严格的监管要求和专业审议。四是持续技术提升,在传统灭活疫苗技术平台上,实现多项突破,取得多个创新成果。
  坚持党建引领  提升疫苗产能
  为提升疫苗产能,推动疫苗大规模使用,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克服重重困难,在北京生物所58天建成国内首个新冠病毒疫苗P3生产车间,97天、98天分别建成第二个、第三个新冠病毒疫苗P3生产车间;在武汉生物所,86天建成第一个新冠病毒疫苗P3实验室和P3生产车间综合体,76天建成第二个新冠病毒疫苗P3生产车间;目前正在长春生物所、兰州生物所建设新冠病毒疫苗P3实验室和P3生产车间。与此同时,64天完成对国药集团所属北京、武汉、长春、兰州、成都、上海6个生物制品研究所的新冠病毒疫苗配套生产基地改造建设。另外,在阿联酋、塞尔维亚、阿根廷等国家的新冠病毒疫苗灌装车间正陆续投产。6月底,随着北京生物所第三个新冠病毒疫苗P3生产车间建成投产,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病毒疫苗整体年产能超过50亿剂,成为目前全球最大新冠疫苗研发生产基地和供应商。
  国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敬桢表示,国药集团勇担央企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医药物资供应保障、科研生产、新冠病毒疫苗科技攻关和生产供应等各条战线全面出击,取得一系列重要战略成果,护佑了人民生命健康,捍卫了公共卫生安全,未来,国药集团将进一步发挥中国新冠病毒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重要作用,造福国人,为全球抗疫贡献力量。
  数据来源:国药集团

版权声明

《人民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人民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人民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人民日报手机报

移动用户 发送RMRB10658000

联通用户 发送RMRB10655111

  • ios版

  • android版

  • 微信小程序